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藏品資訊
昭和六年林九牧及林生繳納昭和五年後期分地租領收證明藏品圖,第1張

圖檔授權標示:


昭和六年林九牧及林生繳納昭和五年後期分地租領收證明

林九牧等

不詳

圖書文獻類 - 文書檔案

古文書

1931~1931

長:18 x 寬:20 (cm)

登錄號:19980013345

本物件有兩聯領據內容,為昭和5年後期分林九牧、林生繳納臺灣總督府歲入地租領收證明。第一聯是林九牧、林生在西元1931年(昭和6年)1月20日繳納昭和15年後期分地租割2圓55錢。完納後,由大安庄長李晨鐘開立領收證明。第二聯士林九牧、林生在西元1931年(昭和6年)4月6日繳納地租12元75錢,催繳手續費20錢;地租附加稅6圓37錢,催繳手續費20錢。完納後,臺中州收入官吏臺中州屬廣松琴納開立領收證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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